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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期心理

西安青少年犯罪出现七个新趋势

分类: 青春期心理 心理词典 编辑 : 心理知识 发布 : 09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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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学生犯罪大幅增加,犯罪年龄每四年下降两岁,团伙犯罪暴力抢劫趋多,作案手段“成人化、凶残化、智能化……”   

    一家重点大学职业培训学校学生张某等6人组织的“小团伙”,专门对西安市高校谈恋爱的男女生进行抢劫。他们虽然只有十五六岁,但每次作案前均有严密分工,给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。前不久,该团伙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期5年。 

    近年来,像张某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。一项来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最新统计显示:从1997年到2001年上半年,青少年犯罪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的比例由0.55%上升至9.5%,犯罪人数比例由原来的0.4%上升至15.5%,两项统计分别增长17倍和38倍。而青少年犯罪年龄却逐年下降,从1998年至今,青少年作案平均年龄下降了2岁,由17.6周岁降为15.7周岁。 

    8月16日,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田引利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与前些年相比,目前青少年犯罪从年龄、群体、作案方式、手段等方面出现了七个新的特点。” 

    ——犯罪低龄化。几年前,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还在17岁以上,而今年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却只有15.7岁,一些参与抢劫案的未成年人才刚刚14岁,一些刚满15岁的少年就已经参与过多次抢劫。 

    ——在校学生犯罪人数大幅增加。问题尤为突出的是,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民办高中,管理较为松懈,学校、家长对学生的管理常常出现“真空”状态,学生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,身旁却无人提醒约束、正确引导,最终走上歧途。 

    ——团伙犯罪案件增多。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,共同犯罪案件达2/3,占审结罪犯总人数的58%。青少年喜欢三五成群,在学校容易形成“小团体”,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,就容易相互影响,形成共同犯罪。 

    ——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。据统计,近3年的青少年犯罪中,抢劫案件占到55%,盗窃案件占28.5%,其他案件占16.5%。 

    ——作案方式“成人化”。青少年犯罪以往多属偶发性,作案前很少进行密谋。而近一年多来,大部分青少年抢劫案作案前均有严密策划、分工。 

    ——作案手段“凶残化”。一些青少年犯罪不计后果,作案手段愈来愈凶,经常持刀抢劫打伤被害人,个别少年杀人后,还焚烧房屋毁尸灭迹。 

    ——犯罪手段“智能化”、“高科技化”。一些青少年有意模仿电视、电影上的犯罪方法作案,还有个别青少年利用高科技手段,破译、盗用他人密码,窃取钱财。 

    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激增,也引发出一系列令人深思的问题。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。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项统计显示:2001年上半年,该法院审判的39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其中26人受暴力文化、色情影视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,占总数的66.6%。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专家指出,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、喜欢模仿,辨别能力差,容易受到不良文化、思想的影响,政府必须清理整顿文化市场,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。 

   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为青少年成长埋下隐患。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结的6人抢劫案中的张某,出生在陕北农村,是家里惟一的男孩,从小受到父母和4个姐姐的溺爱,上学期间每月家中给的生活费、零用钱近千元,外出游玩坐出租车每月就支出150元,长期挥霍无度。放假时,他身上的钱不多了,就产生了抢劫的邪念,于是走上犯罪的道路。 

    据了解,目前许多学校只重视分数,而忽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,大部分中学没有开设法律课,即使有的学校开设了,也多流于形式,学生没有真正学到法律知识。田法官建议,初中二年级以后学校就应该给学生开设法制课,组织学生接受“庭审教育”,参观看守所。在有条件的学校,还可以设立模拟法庭,组织学生担任法官等,通过对现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理,让学生更直观地接受法律教育,感受法律的严肃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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